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門源縣公安機關2018年招聘警務輔助人員筆試的通知
2018-10-29 11:02來源: 縣公安局
各位考生:
門源縣公安機關2018年招聘警務輔助人員筆試定于2018年11月2日進行,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筆試時間和參考人員
2018年11月2日上午9:00--11:00,報考門源縣公安機關2018年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各職位的考生。
二、準考證領取時間及要求
2018年10月26日8:30時至10月31日17:30時(節假日除外)。
領取時,由本人攜帶有效身份證(或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戶籍證明原件)領取,他人不得代領。
三、準考證領取地點
門源縣公安局三樓會議室
四、筆試地點
海北州第二高級中學(門源縣民族體育場北側)
五、筆試有關要求
1、參加考試人員必須憑有效身份證(或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戶籍證明原件)和準考證于2018年11月2日上午8時入場進行安檢;進入考場后,對號入座,入座后將準考證、身份證等有效證件放在桌面靠走道邊上角,以便讓監考員查驗。
2、開考后30分鐘不得進入考場,逾期按缺考處理;交卷出場后,不得再進場續考,也不得在考場附近逗留和交談。
3、參加筆試人員不得攜帶手機等任何通訊工具、書本、煙、打火機、紙張及其他物品進入考場。
4、開考信號發出后才能開始答題。
5、考生必須自覺服從監考員等考試工作人員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礙監考員等考試工作人員履行職責,不得擾亂考場地點的秩序。
6、在考場內必須保持安靜、不準吸煙、不準喧嘩、不準交頭接耳、左顧右盼、打手勢、做暗號,不準夾帶、旁窺、抄襲或有意讓他人抄襲,不準傳抄答案或交換試卷、答題卡,不準將試卷、答題卡或草稿紙帶出教室。
7、遇試卷分發錯誤及試卷字跡迷糊等問題,可舉手詢問;涉及試題內容的疑問,不得向監考人員詢問。
8、考試結束信號發出后,立即停筆,根據監考員指令依次退出教室,不準在教室逗留。
9、各考生應考試前一個小時到達考試地點。
門源縣公安機關
輔警招聘工作領導小組
2018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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