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寧夏回族自治區2019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要求,經過筆試、面試、體檢、考察等程序,現對自治區公安廳所屬事業單位擬聘用5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名單予以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2019年10月9日至10月14日)。公示期間,如反映公示對象存在問題或者問題線索,可采取寫信、打電話等方式,向自治區紀委監委駐自治區公安廳紀檢監察組、自治區公安廳舉報。來信請寄:自治區紀委監委駐自治區公安廳紀檢監察組、自治區公安廳人事訓練處,郵編:750002,舉報電話:(0951)6136053、6136027。接受電話舉報和來訪舉報時間為公示期間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
為便于對舉報問題進行調查核實,舉報人在舉報問題時,應提供具體舉報事實或線索,并留下姓名、地址、聯系電話。我們將對所舉報的問題進行調查核實,并為舉報人保密。若所舉報的問題調查屬實并影響聘用,將取消被舉報人的招聘資格。
附件:自治區公安廳所屬事業單位2019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擬聘用人員公示名單
自治區公安廳
2019年10月8日
(此件公開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