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人數、崗位設置
(一)招聘人數
1.三亞市中級人民法院聘用制書記員13名;
2.三亞市城郊人民法院聘用制書記員2名;
3.三沙市中級人民法院聘用制書記員1名。
(二)崗位設置
崗位設置詳見附件1:《三亞市兩級法院及三沙市中級人民法院2023年公開招聘聘用制書記員職位信息表》。
二、招聘范圍、資格條件
(一)招聘范圍
本次招聘面向社會,實行公開招聘。
(二)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
3.報考年齡均為18周歲以上、30周歲以下(1992年4月9日至2005年4月8日)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養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6.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具備招聘法院規定的職位所要求的其他條件;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三)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海南省法院系統在職聘用制書記員,不能報考。
2.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人員、被開除公職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辭退的人員、因嚴重違紀違法受到黨紀政務處分的人員、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依據法律法規終身不得從事法律職業的人員,以及其他不宜擔任聘用制書記員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
三、招聘程序
(一)發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信息及招聘工作有關事項均在三亞市中級人民法院公眾號和惠民人力資源訂閱號、惠民人力資源網(http://huiminhr.cn/)同步發布。
(二)報名
1.報名時間
2023年4月8日10:30至2023年4月13日16:00
2.報名方式
報名網址:http://hm.huiminhr.cn/
采取網上報名方式進行,不收取報名費。每人只限報考一個崗位,應聘人員要認真閱讀招聘公告,了解招聘崗位相關信息,選擇符合條件的崗位進行報名,報名必須使用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網上報名流程包括填寫報名信息、上傳照片及報名所需材料、查詢資格審查結果、打印準考證等環節。報考后應聘人員要經常關注相關網站了解招聘工作進展情況和有關事項的公告,并在招聘全程中保持報名時登記的聯系方式暢通。
應聘人員應在規定的報名時間內登陸網上報名系統報名,填寫報名信息、上傳照片及報名所需材料進行報名。
3.報名需提交電子材料
(1)報名登記表;
(2)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證件照片;
(3)有效期內身份證(正、反兩面合并成一張圖片上傳);
(4)畢業證書、本科及以上學歷提供學位證書。(留學回國和在港澳臺取得學歷學位的應聘人員,還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
(5)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打印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6)2023年高校應屆畢業生,尚未取得畢業證的,提供學校出具的應屆畢業生證明,并加蓋學校公章(內含本人信息、所學專業、學歷學位層次等內容)。
所需上傳的報名材料以jpg圖片格式上傳(圖片大小不超過2MB)。
(三)資格初審
本次考試實行誠信報名制度,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方可參加考試。報考人員應認真閱讀招聘公告及職位表等,根據個人情況報考符合條件的崗位,并按要求真實、全面、準確填寫相關信息。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公開招聘的全過程,報名登記表所填內容和提供的證書、資料必須真實有效且符合崗位要求(如實提交有關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寫信息不真實、不完整或填寫錯誤的,責任由報考人員自負),如經查實為弄虛作假、不符合報考條件等違反招聘規定的,取消其應聘或聘用資格。
(四)開考比例
計劃招聘10人(含10人)以上的,比例為1:2;計劃招聘9人(含9人)以下的,比例為1:3。達不到開考比例的,相應減少招聘名額或取消招聘職位。因未達到開考比例而取消招聘職位的,已成功報名的考生可重新補報其他崗位。
(五)打印準考證
通過資格初審參加筆試的考生名單、筆試有關事項和準考證打印等信息通過三亞市中級人民法院公眾號和惠民人力資源網站同步公布。
(六)筆試
筆試包括理論知識和技能測試兩科。理論知識內容包括公共基礎、法律基礎知識;技能測試內容為計算機文字聽打。
筆試成績計算:筆試科目每科分值為100分。采用百分制計算報考人員筆試成績,總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
筆試成績=理論知識內容×30%+技能測試×70%,筆試科目分值為100分,筆試合格分數線統一劃定為60分。
已在報考法院工作滿1年的非統一公開招聘的在職書記員(含通過各法院自聘、勞務派遣等形式進入法院工作的),筆試成績給予5分加分(筆試成績=理論知識內容×30%+技能測試×70%+5)。
1.筆試時間及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2.筆試成績在三亞市中級人民法院微信公眾號及惠民人力資源網站同步公布。
(七)資格復審
筆試結束后,筆試成績低于合格分數線的考生不列入擬入圍面試人選。擬入圍面試人員按照計劃招聘10人(含10人)以上的,比例為1:2;計劃招聘9人(含9人)以下的,比例為1:3。從筆試成績達到合格分數線的考生中,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分至低分確定,末位出現并列的,一并進入擬入圍面試人員。達不到面試比例的崗位,按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的實際人數確定擬入圍面試人員。
面試前,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對擬入圍面試人員進行資格復審,進入資格復審人員須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畢業證(應屆畢業生證明)原件、準考證、報名表以及其他相關材料。
資格復審期間未能提供上述材料的,取消面試資格。凡有關材料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復審結果的,取消報考人員參加面試資格。資格復審不合格或主動放棄的,在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的考生中按筆試成績排名順位遞補。資格復審工作結束后,停止遞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