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第6號)及省衛健委、省委編辦、省教育廳、省財政廳、省人社廳《關于做好大學生鄉村醫生專項招聘工作的通知》(鄂衛發〔2024〕13號)等有關文件精神,我市啟動2024年大學生鄉村醫生專項招聘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
根據《省委編辦 省衛生健康委轉發中央編辦等部委關于大學生鄉村醫生專項計劃編制工作有關事項的函》(鄂編辦函〔2023〕22號)相關要求,通過縣級初審、省市復審、國家終審,目前在鄉鎮衛生院一體化管理的村衛生室服務的大學生村醫生。
二、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遵紀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4.具有崗位所需的專業知識、業務能力或技能條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6.具備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二)以下人員不能應聘
1.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的人員和尚未解除黨紀、政務等處分的人員;
2.在各級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尚在禁考期內的人員;
3.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第6號)、《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等應當執行回避制度的人員;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崗位及方式
1.本次專項招聘共計劃招聘1人,具體招聘崗位及條件附后。
2.對于具有執業(助理)醫師/鄉村全科執業助理醫師資格的人員,采取考核的方式進行招聘。
四、報名及資格審查
本次專項招聘僅接受現場報名及資格審查,符合條件人員不愿報名的,由本人出具書面放棄聲明。未按期到指定地點報名及資格審查的,視為自動放棄。
1.時間:2024年4月20日8:30-11:00
2.地點:監利市衛生健康局人事股
3.所需材料:
(1)《監利市大學生鄉村醫生專項招聘報名表》;(2)有效居民身份證;(3)教育部學歷在線驗證報告(學信網下載打印);(4)鄉村醫生證/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證/鄉村全科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證。上述材料需提供原件和復印件。
4.報考人員資格審查工作由招聘單位及監利市衛生健康局負責,指定專人承擔。
5.現場報名及資格審查只允許考生本人參加,不得由他人代替,資格審查通過后,方可參加考核。資格審查貫穿本次招聘工作全過程,如應聘人員報名資格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或填寫信息錯誤,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凡不誠信報考或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的,經招聘工作任一環節查實,均取消應聘資格或聘用資格。
五、考核
市委編辦、市人社局、市衛健局成立考核小組,對符合資格對象的個人學歷、職稱、任職情況、業務能力、醫德醫風等情況進行綜合評價,評定考核結果。
六、體檢
考核合格人員進入體檢環節,體檢工作由市衛健局組織實施。體檢參照《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規定組織實施。相關行業有職業準入規定的,按相關規定執行。體檢結果以體檢機構出具的正式體檢結論為準。需要進行復檢的,復檢機構在具有資質的體檢機構中隨機確定,復檢只能進行一次。
七、考察
考察工作由市衛健局組織實施。考察工作方案按照相關規定和實際需要擬定,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任人唯賢,可采取個別談話、實地走訪、審核檔案、書面函調、線上面談等方式進行,全面了解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等情況。考察中應當對應聘人員的報考資格進行再次復審。因考察不合格或自動放棄出現的崗位缺額,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
八、公示及備案
經資格審核、考核、體檢、考察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監利市人民政府網公示7個工作日,接受社會監督。在公示期間如有問題舉報并經查實,不符合聘用條件者,取消其聘用資格。對公示無異議的人員,按照人事管理權限和有關程序辦理招聘結果備案。
九、聘用及待遇
擬聘人員按程序備案后,由鄉鎮衛生院與受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實行崗位管理,執行有關政策規定的薪酬待遇,并繼續在原村衛生室崗位履職。
大學生鄉村醫生納入事業編制管理后,應當在村衛生室繼續服務不低于6年(不含參加規范化培訓時間)。因服務未滿6年提出離職等情形違約的,按相關規定和合同約定進行處理。對受聘人員交流、解除聘用合同空出的編制,定向用于后續年度大學生鄉村醫生招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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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利市衛生健康局 監利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24年4月19日
(責任編輯:小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