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對象
本次招聘面向符合崗位條件的退役軍人。年齡要求40周歲及以下(1982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
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遵紀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4.具有崗位所需的專業知識、業務能力或技能條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6.具備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二)資格條件
見《荊州市長江河道管理局公安分局2023年退役軍人專項公開招聘崗位表》(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現役軍人;
2.全日制高校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
3.已進入機關、事業單位工作的在編的退役軍人;
4.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的人員和尚未解除黨紀、政務等處分的人員;
5.在公務員招錄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尚在禁考期內的人員;
6.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等應當執行回避制度的人員;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發布公告
在荊州人事考試網(http://www.jzrsks.cn/)發布招聘公告。本次公開招聘過程中的筆試、資格復審、面試等相關公告均在荊州人事考試網發布。
(二)報名時間和方式
1.報名時間:2023年5月4日9:00-5月8日12:00
2.報名方式:本次招聘考試的報名和資格審查均由荊州市長江河道管理局公安分局負責。請下載《荊州市長江河道管理局公安分局2023年退役軍人專項公開招聘報名表》(附件2),填好后連同其他有效證明的掃描件(PDF格式)打包發送到指定郵箱(郵件名為申報崗位名稱+姓名):454186415@qq.com。聯系電話:馬玉潔15927943568。
(三)報名所需資料
1.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證;
2.學歷證書與學信網電子注冊備案表;
3.《荊州市長江河道管理局公安分局2023年退役軍人專項公開招聘報名表》一式兩份(附件2,自行下載填寫,A4紙打印);
4.退役軍人證書。
本次公開招聘考試中,考生報名與考試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四)資格審查
1.時間:2023年5月4日9:00至5月8日17:00
2.荊州市長江河道管理局公安分局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并通知考生審核結果。報考人員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關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如考生報名實際資格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或填寫信息錯誤或弄虛作假,由此產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負責。
(五)現場確認及領取準考證
資格審查合格人員請于2023年5月10日9:00至2023年5月10日17:00期間,到荊州市長江河道管理局(荊州市沙市區金龍路49號)人事科(1407)現場確認,并領取準考證。未按期現場確認和領取準考證者,視為自動放棄。
筆試
(一)報名結束后,為實現競爭擇優,原則上按崗位計劃招聘人數和報名確認人數不低于1:3的比例開考。達不到規定開考比例的,取消或核減該崗位招聘計劃,通過荊州人事考試網公布崗位計劃調整情況。
(二)筆試時間:2023年5月12日(星期五),具體考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三)筆試的命題、制卷、試卷的保管、考試、閱卷、統分、排名等工作按國家考試的標準組織。
(四)筆試考試內容:筆試試卷為綜合類,筆試內容涉及時事政治、政策理論、寫作等。筆試不指定參考書目,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五)考生筆試成績在荊州人事考試網公告。同時發布筆試成績最低合格線,低于最低合格線的考生不能進入下一招聘環節。
(六)考生憑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兩證缺一不可)按準考證上規定的考點、考場和時間參加筆試。
資格復審
(一)根據考生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招聘計劃數與參加面試人數1:3的比例,確定參加資格復審人選,最后一名筆試成績有相同的人員,一并納入資格復審范圍。資格復審時間、地點在荊州人事考試網公告。
(二)資格復審由荊州市水利和湖泊局、荊州市長江河道管理局負責。參加資格復審的應聘人員須攜帶《荊州市長江河道管理局公安分局2023年退役軍人專項公開招聘報名表》、有效身份證、學歷證書、學信網電子注冊備案表原件及復印件,在規定時間內到指定的地點進行資格復審。
(三)參加資格復審的應聘人員不按照指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取消面試資格。出現的面試人選缺額,按該崗位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并在荊州人事考試網公告。
資格審查貫穿本次招聘工作全過程,如應聘人員報名資格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或填寫信息錯誤,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凡不誠信報考或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的,經招聘工作任一環節查實,均取消應聘資格或聘用資格。
面試
(一)資格復審合格人員進入面試。面試入圍人數達不到規定比例的,由荊州市長江河道管理局提出取消、核減或者保留崗位的申請,經相關部門核準備案后,在荊州人事考試網公告。
(二)面試開考前在荊州人事考試網發布面試公告,相關事宜以面試公告為準。面試公告發布后,在距面試日5天內,因考生棄權等因素造成入圍人選達不到規定比例的,不再遞補。對實際參加面試人數與招聘崗位計劃數比例等于或小于1:1的崗位,實行面試成績最低合格線控制,面試成績最低合格分數線將在面試公告中公布,達不到面試成績最低合格分數線的考生,不能進入下一招聘環節,相應招聘崗位計劃取消。
考試成績計算
(一)成績權重。筆試、面試成績折合成百分制成績后,分別按40%和60%的權重計入總成績。
(二)計分方法。考生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
(三)排名規則。考生筆試成績按崗位依得分由高到低排名。筆試成績相同的,并列排名。考生總成績依筆試、面試成績加權求和得分由高到低排名。報考同一崗位的考生總成績相同時,筆試成績高的考生排名靠前;筆試、面試成績都相同時,組織面試加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