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團公安局招聘機關文職人員公告
根據《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規范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辦法(暫行)》(新兵辦發〔2017〕174號)有關規定,為及時補充機關文職輔助力量,兵團公安局決定簡化程序不定期招聘機關文職警務輔助工作人員,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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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對象及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和社會主義制度,遵守法律法規。
3.年滿18周歲,30周歲以下。
4.具有正常履行報考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身高170厘米(女160厘米)及以上,身心健康,五官端正,自愿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熱愛公安事業。善于思考,甘于奉獻,吃苦耐勞,有良好的道德素養和履行警務輔助崗位職責的能力。
5.符合機關文職警務輔助崗位招聘需求的其他條件。
具體職位條件詳見《兵團公安局招聘機關文職警務輔助人員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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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聘方式
招聘采取報名(資格審查),體能測評,面試,體檢,考察,聘用的方式進行,以報名人數每達到30人為一個招考周期組織實施。文職警務輔助人員因參加公務員招錄和事業單位招聘考試等申請離職后出現崗位空缺的,適時組織補充招考以此公告為準。
三、報名(資格審查)
自公告發布之日起,報考人員可自行下載并填寫報名表,資格審查在報考人數每次達到30人后進行,對通過資格審查的,組織實施后續招考環節的具體時間和地點,將以短信或電話形式逐人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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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體能測評
體能測評按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規定執行。體能測評不合格者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五、面試
面試形式:采取面談的方式進行,由兵團公安局組織實施,面試成績60分及以上為合格,合格者進入下一環節。
六、體檢
體檢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詳見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公務員局網站)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 》等規定組織實施。
七、聘用
兵團公安局根據報考人員的考試成績、體檢結果、考察情況等,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報有關部門審核后,與應聘人員簽訂勞動合同。
八、待遇保障
工資待遇標準暫為6016元/月(含個人繳納的社保及住房公積金1353元),合同期內鼓勵參加新疆自治區、兵團各級組織的公務員招錄和事業單位招聘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