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輔警隊伍建設,提高清溪鎮巡邏防控、安保維穩、應急處突等工作能力,更好服務于全鎮經濟社會發展,因工作需要,清溪公安分局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巡邏輔警一批,現將招聘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及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政治可靠、思想上進、無違法犯罪記錄;
2、18至39周歲,男性;
3、具有高中以上學歷,退伍軍人優先;
4、身體健康,五官端正,身高1.68米以上。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招聘為輔警:
(一)本人或家庭成員、主要社會關系人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者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二)本人家庭成員或主要社會關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調查的;
(三)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四)編造、散布有損國家聲譽、反對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信息的;
(五)因吸毒、嫖娼、賭博受到處罰的;
(六)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七)被吊銷律師、公證員執業證書的;
(八)被開除公職、開除軍籍或者因違紀違規被辭退解聘的;
(九)從事警務輔助工作合同期未滿擅自離職的;
(十)有較為嚴重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十一)其他不適宜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
三、招聘崗位及待遇:
1、工資待遇約7萬/年(含五險一金等);
2、按《勞動法》規定簽訂勞動合同;
3、從上崗之日起,試用期為1個月,試用期滿后經考評合格為正式錄用,正式錄用后,購買五險一金,由分局統一安排工作崗位。
四、用工形式:
招聘對象與用工單位(東莞市公安局清溪分局)簽訂勞務用工合同,由清溪公安分局統一訓練、統一使用、統一管理。
五、報名時間及方式:
1、報名時間:公示日起至2020年12月5日,工作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
2、報名方式:報名者請攜帶本人身份證、戶口本、退伍證、學歷證書(大專以上學歷需提供驗證報告)等有關證書和近期免冠小一寸相片2張到廣東省東莞市清溪鎮松崗二街巡警大隊202辦公室報名,以上證件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復印件。
六、錄用程序:
1、資格審查及面試。清溪公安分局巡警大隊負責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及面試,凡審核不符合招聘條件的,取消應聘資格;
2、錄取及培訓。根據面試情況擇優錄取,新任輔警經1周崗前培訓通過考核后正式上崗。
七、咨詢方式:
聯系人:廖警官、楊警官,咨詢電話:0769-87305110。
東莞市公安局清溪分局
2020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