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洪湖市事業單位2023年統一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第二批)》的有關要求,現將洪湖市事業單位2023年統一公開招聘資格復審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筆試成績
參加了11月18日筆試的考生,可通過荊州人事考試網的“成績查詢”專欄(網址:http://jzrsks.pzhl.net/index.php/exam/?EXAMID=5923)查詢本人筆試成績。
二、筆試成績最低合格線
此次筆試卷面成績最低合格線為110分(百分制40分)。考生《職業能力傾向測驗》和《綜合應用能力》兩科筆試卷面成績之和達到110分的,方能進入下一招聘環節。
三、資格復審
(一)資格復審對象。洪湖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資格復審工作由各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負責。
對于《崗位表》規定的比例為1:3的崗位,根據考生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崗位招聘計劃數與參加面試人數1∶3的比例,確定參加資格復審人選,最后一名筆試成績有相同的人員,一并納入資格復審范圍。
對于不設開考比例的崗位,當崗位招聘計劃數與筆試成績達到最低合格線的考生人數比例高于1∶3時,按照崗位招聘計劃數與參加面試人數1∶3的比例,按考生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確定參加資格復審人選,最后一名筆試成績有相同的人員,一并納入資格復審范圍;當崗位招聘計劃數與筆試成績達到最低合格線的考生人數比例小于或等于1∶3時,全部進入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對象詳見《洪湖市2023年度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資格復審考生名單》(附件)。
(二)資格復審時間。
2023年11月30日(星期四),具體時間為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三)資格復審地點。
1、衛健系統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崗位考生資格復審地點:洪湖市衛生和健康局五樓會議室(茅江大道62號)。聯系人:柯紅焱;聯系電話:0716-2202927。
2、除衛健以外的其他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崗位考生資格復審地點:洪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7樓709室(文泉東路53號)。聯系電話:0716-2216865。
四、資格復審證件材料要求
(一)參加資格復審的報考人員按照本人報考職位所要求的條件,須提供相關證件材料原件(職位條件未要求的無需提供),主要包括:筆試準考證、個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學信網學歷認證報告、報考崗位所需要的專業技術資格證書或執(職)業資格證書等。
(二)報考崗位所需要的相關工作經歷的有效證明(簽訂的《勞動合同》或社保繳納證明或工資發放證明等)。
(三)在職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報考的,須經本人所在單位同意;事業單位在編人員報考的,須經本人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以上人員均須在資格復審階段提供同意報名的書面證明材料,并在材料中說明服務期情況。
(四)其他與崗位資格條件相匹配的相關證明材料。
(五)所有復印件均需注明“此件與原件一致”并經本人簽名。
五、相關問題處理規定
(一)報考人員不能按要求提供資格復審所需證件材料或證件材料不真實的,按資格復審不合格處理,未在規定時間和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按自動放棄處理。
(二)報考人員提供的所有證件、資料,必須真實有效。凡提供虛假證件、材料或隱瞞真實信息的,取消其面試資格并記入個人誠信檔案。
(三)取消面試資格或自動放棄出現的空缺名額,按所在崗位筆試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進行遞補。
六、考生注意事項
(一)所有符合資格復審條件的考生,務必按照公告規定的時間,準時到達指定地點參加資格復審。參加資格復審人員不按照指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的考生,不能進入面試。
(二)資格審查貫穿本次招聘工作全過程,如應聘人員報名資格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或填寫信息錯誤,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凡不誠信報考或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的,經招聘工作任一環節查實,均取消應聘資格或聘用資格。
七、取消的招聘崗位
因考生筆試缺考,洪湖市新灘鎮中心衛生院臨床醫師崗(崗位代碼:009004010001)崗位招聘計劃取消。
資格復審合格對象暨面試考生名單、面試時間地點和相關事項在洪湖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通知公告”欄目、洪湖市人社局微信公眾號上另行公告。
洪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3年11月29日
附件:洪湖市2023年度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資格復審考生名單
洪湖市2023年度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資格復審考生名單.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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